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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配送操作的相关说明


        特别重要提示:转配送操作一旦执行,相当于转配送双方已达成协议,在下一个采购周期到来之前(2017年9月1日),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撤销转配送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A公司将中标产品在甲医院转配送给B公司,不管何种原因,如果B公司不进行撤销转配送操作,A公司就无法再次获得该中标产品在甲医院的配送权,也不可能将该中标产品在甲医院重新转配送给其他公司。

        因此,进行转配送操作之前,一定要与接受转配送的公司签好协议(双方自拟),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。避免出现接受转配送的企业既不销售(或销售不佳)却又不同意进行撤销转配送操作,使中标公司无法将中标产品再次转配送给其他有销售能力的公司,给中标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。同时,也为出现这种情况后进行法律解决时保留依据。


        1、同一个流水号的产品,在同一家医院,只能转配送给一个经销商;

        2、同一个流水号的产品,在不同的医院,可以转配送给不同的经销商;

        3、不同流水号的的产品,在同一家医院,可以转配送给不同的经销商;

        4、接受了转配送的企业,不能将该产品进行再次转配送;

        5、只能将产品转配送给在参与了2016年耗材招标的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审核通过的经营企业;

        6、注册为生产企业的单位,不能接受转配送。